关于简易注销的一些注意事项
录入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22-05-25
简易注销所需注意事项:
1.材料缺失是否可以简易注销?
根据宁波简易注销条件: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可以选择简易注销。以及税务注销简化,关于材料缺失,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作出承诺之后,由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等相关政策可以看出,材料缺失的公司也是可以进行简易注销的。
2.简易注销对企业组织形式是否有要求?
当前简易注销适用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这四种企业形式,其他组织形式企业并不适用于简易注销。不过部分地区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也可以进行简易注销,具体还是要看当地政策。
3.简易注销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简易注销需要经过公示和提交材料两个阶段。首先,公司需要在国家公示系统填报企业简易注销公告,等公告期满无异议之后,就可以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的简易注销材料了。所需提交材料有:企业注销决定书、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和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
注销再出新规定!
1、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应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
2、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和清税证明,也无需公示,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税务等部门,10天(自然日)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